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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

管理员  2013-12-12 16:28:00  

张建南在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

  本报讯 (记者 何春晓)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11月22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出席会议并讲话。张建南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反腐败斗争体制机制的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各级法院一定要紧密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更好地发挥司法巡查工作对公正高效廉洁司法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建南强调,司法巡查工作是人民法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上级法院党组对下级法院党组及其成员实行协管监督的重要形式。各级法院必须不断深化对司法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开展司法巡查工作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要明确司法巡查的职责定位,各级法院党组是各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在司法巡查工作中也要主动承担起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司法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巡查部门在司法巡查工作中承担着组织实施巡查工作的具体任务。

  张建南要求,要突出工作重点,落实监督责任。各级法院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司法巡查工作中,要注意突出四个方面的重点:突出惩治司法腐败,着力发现和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利用司法权力贪赃枉法、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突出转变作风,着力发现和纠正法院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残存于少数法院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突出严明政治纪律,着力发现和纠正少数法院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突出选人用人,着力发现和纠正少数法院领导干部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任人唯亲、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对被巡查法院存在的问题,要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司法巡查部门和所有巡查干部既要善于发现问题,又要敢于反映问题。对巡查工作中发现了问题而没有客观如实向组织报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张建南强调,要创新巡查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各级法院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巡查工作中,要坚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有利于发现问题的方法,使巡查发现问题的方法更加科学、成效更加明显。要做到工作前移,查访并重,点面结合。要强化成果运用,增强工作实效。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的措施,推动被巡查法院充分地运用巡查成果,促进问题解决。要提高巡查报告质量,做好巡查反馈工作,加强督促整改工作。

  张建南还要求,切实加强司法巡查队伍的自身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加强队伍管理,严格纪律要求,关心支持巡查干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素质全面,能打硬仗”的司法巡查队伍。

  会上,6个高级和中级法院的代表分别介绍了推进司法巡查工作的经验,另有21个高级和中级法院等向会议提交了经验交流材料。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中央巡视工作办公室、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特约监督员,各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的纪检监察部门、司法巡查部门负责人等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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