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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2012年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
本报北京3月1日讯 (记者 张先明)记者今天从全国法院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2年,全国各级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形象进一步好转。
结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全国各级法院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廉洁司法教育。据统计,2012年全国法院共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创建活动23096次,组织干警撰写廉政教育心得体会374585篇。同时,采取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干警开展个性化廉政教育27681人次。
全国各级法院坚持不懈地推动廉政制度创新,并保证已有的廉政制度得以刚性运行,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据统计,2012年共制定相关制度6249项,修订或完善相关制度5624项。为巩固近年来廉政制度建设的成果,最高人民法院还于去年下半年组织全国法院对2008年以来出台的相关廉政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先后派出四个检查组,分赴12个高院、45个中院和57个基层法院进行实地抽查。
2012年,全国各级法院继续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审执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和财务监督制度,不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据统计,最高人民法院已提前半年完成了对各高院的首轮司法巡查任务,已建立司法巡查制度的各高、中级法院也分别对1451个下级法院开展了司法巡查工作。同时,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法院又增设专职廉政监察员1443名。各级法院还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33895次,财务检查6699次。
为切实解决“防什么、谁来防”的问题,全国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廉政风险防控机制。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印发了《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于11月再次组织全国法院总结交流经验。地方各级法院普遍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提出相应防控措施,并注重增强防控工作系统性,提高防控工作科技含量。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正之风,全国各级法院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据统计,全国法院2012年共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治理活动4228次。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及28个高院、302个中院和1659个基层法院建立了审务督察机构,共配备专职督察人员3997人,兼职督察人员8848人,先后开展日常督察16810次,专项督察3410次,审务评议3210次,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