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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本报北京1月11日讯 (记者 张先明)最高人民法院11日上午召开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大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江必新主持会议,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张建南通报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是确保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清正、机关清廉、司法清明的重要保障。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责任,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机关的反腐倡廉建设。
会议要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三辑)》和《法官拒礼、拒请、拒托提示手册》等指定教材,联系自身实际座谈心得体会,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自我修养,确保始终做到谨慎用权、公正用权、廉洁用权。人民法院干警要自觉做到“五慎”:一是“慎独”,不仅要主动地把自己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以及相关的社会活动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而且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要自觉做到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二是“慎微”,不仅要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站稳立场,而且要从小处着眼,防微杜渐,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是“慎始”,把好第一次的关口,不该做的事,一次也不去做;四是“慎终”,一辈子都不放弃自我改造,一辈子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五是“慎交友”,真正做到从善交友,择廉交友。
会议强调,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防止法官利益冲突和廉政监察员等制度,狠抓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廉政制度的执行力。
会议要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合理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并重点加强对审判、执行岗位和“人、财、物”管理岗位的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廉政监察员和纪检委员要积极协助主管领导,及时提醒纠正群众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纪委要坚持“严是爱、宽是害”的执纪理念,继续加强对“五个严禁”等廉政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机关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