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活动专栏 > 先进典型先进典型
“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
中组部中宣部确定翟树全为“最美基层干部”
最高法院通知要求向翟树全学习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确定翟树全同志为“最美基层干部”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2013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开展向“最美基层干部”翟树全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迅速开展宣传翟树全同志事迹、学习翟树全同志精神的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翟树全是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哈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自1989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他始终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法庭,牢记宗旨、秉公办案、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审结民商事案件2400多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引发上访、无一矛盾激化,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稳定,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因工作业绩突出,曾获得“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模范法官”、吉林省“公正爱民法官”等荣誉称号,并当选2012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
《通知》指出,翟树全同志的先进事迹,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集中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精神风貌,是全国法院干警学习的榜样。在当前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形势下,学习宣传“公正为民的好法官”翟树全这一先进典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通知》强调,全国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学习翟树全同志牢记宗旨、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带着深厚的群众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办案,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诉求,认真办好群众关心的每一件事情,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信任和拥护;学习翟树全同志恪尽职守、公正司法的职业追求,始终坚守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把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秉公办案,履行好人民法官应尽的职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学习翟树全同志苦练业务、勤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勤于学习、勇于探索、善于总结,在实践中努力提高司法技能、丰富司法经验,切实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学习翟树全同志淡泊名利、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珍视人民法官的荣誉与尊严,坚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切实加强自身修养,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和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迅速开展宣传翟树全同志事迹、学习翟树全同志精神的活动,将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让翟树全同志的精神成为教育激励广大法院干警的新动力,切实增强群众感情,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激发工作热情,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