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活动专栏 > 先进典型先进典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追授钟世鑫同志全国模范司法警察荣誉称号的决定
钟世鑫同志生前任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2009年10月14日,为保卫审判机关和干警的生命安全,勇斗持刀行凶歹徒不幸壮烈牺牲,年仅47岁。钟世鑫同志对人民法院工作满腔热忱,到法院工作15年来,他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了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一流工作业绩。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当成亲人和朋友,在工作中努力做到为民、便民、利民,尽心竭力地为群众排忧解难,以真挚情怀和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敬重。他恪尽职守,临危不惧,当人民群众和法院干警的生命安全遭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他挺身而出,英勇顽强,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保护了人民群众和同志们的生命安全,以对党和人民的赤胆忠心铸就了高尚的法魂。因业绩突出,钟世鑫同志先后18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11次获嘉奖,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钟世鑫同志牺牲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贵州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作出了向钟世鑫同志学习的决定。
根据钟世鑫同志的先进事迹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追授钟世鑫同志“全国模范司法警察”荣誉称号。钟世鑫同志对党、对人民、对司法事业无限忠诚,无比热爱,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为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默默无闻地辛勤工作,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干警的杰出代表,是“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的积极践行者,是平常工作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是全国法院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广大干警要大力开展向钟世鑫同志学习的活动,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积极倡导无私无畏、不怕牺牲的高尚情操,大力发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学习宣传活动与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司法能力水平,提升司法作风形象,更好地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O一O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