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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之十 诉讼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竭诚为您提供功能齐备、服务周到的诉讼服务。当您走入诉讼服务大厅,本院诉讼引导人员将指引您到指定窗口办理各类事项。办理事项前,请先在排号系统终端上取号,然后依照以下流程办理:
1、立案登记
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申请执行应在立案登记窗口办理,按立案登记制度办理登记后,当场能够立案的发放受理案件通知书,需缴纳诉讼费用的凭受理案件通知书在缴费窗口交纳诉讼费用。不能当场立案的,本院将接受诉状,发放收据、一次性告知书等书面凭证。本院还提供假日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诉讼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预约立案电话:0826-4831113
天池法庭诉讼服务电话:0826-4331214
高兴法庭诉讼服务电话:0826-4551632
溪口法庭诉讼服务电话:0826--4661789
2、查询咨询
方法一:请使用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内的两个电子触摸屏进行自助查询。申请执行案件凭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上所载查询码查询执行案件承办法官、办理进度等相关信息。
方法二:请根据案件性质,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查询咨询、派出法庭诉讼服务点设立的服务窗口人工查询咨询。
方法三:请拨0826-4831113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经坐席接听员核实身份信息后查询。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建立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当事人可以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3、档案查询
请持本人身份证明、介绍信或查询函到本院一楼档案室办理档案查询手续。
4、信访投诉
涉诉信访,请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右侧信访接待窗口登记办理;举报法官违法违纪,请到服务中心违法违纪举报中心投诉。本院举报投诉电话:0826-4830155。
5、约见法官
需约见法官的,在大厅法官接待窗口办理登记、填写会见单,窗口人员当场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①承办法官认为不需要自己亲自接待的,可派法官助理答复;承办法官认为不需要接待的,登记在册并请承办法官签字
②承办法官认为需另定时间接待的,由承办法官指定约见的时间,并告知当事人在会见室会见,择期接待时间不得超过七日。
同时,当事人联系法官或者书记员,可以0826-4831113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预约。
6、判后答疑
简单案件的判后答疑或信访接访窗口由窗口人员负责,不能当场答疑的参照约见法官流程办理,判后答疑制作判后答疑笔录,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7、材料收转
领取、递交材料,请到材料收转窗口办理并填写回证或开具收据,材料收转应在三日内完成收转手续。
8、便民服务
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有休息区、饮水机、便民服务区,配备有电脑、传真、复印机、银行POS机、电话、书写桌、纸张、笔、老花镜等服务用品,印制有诉讼风险须知、举证须知、执行指南、诉讼文书样式等诉讼指南。
9、救助服务
申请缓减免诉讼费,须提供如下材料:(1)诉讼费缓减免申请书;(2)身体有残疾的,可提交残疾证明;(3)生活困难证明原件(低保证明、困难证明,生活困难须由当地村、社区,以及乡级、办事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10、收费退费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缴纳诉讼费请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缴费窗口,凭《受理案件通知书》,通过银行POS机划转。(2)退费:A .单位退费:将退费依据的法律文书(复印件)、预交诉讼费收据(复印件)、收取退费的银行账号、加盖公司财务章的收款收据(一式多联)等交至主审法官、书记员处,由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办理呈批手续后,本院直接转账至收取退费的银行账号;B.自然人退费:将退费依据的法律文书(复印件)、预交诉讼费收据(复印件)、收取退费的银行账号、收条等交至主审法官、书记员处,由主审法官或书记员办理呈批手续后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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